近期,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产地仓与冷链物流建设的”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132号建议的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一、关于按照特色农业规划进行数字化产地仓建设
为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资金支持,全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发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河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了近500万吨仓容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21年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全国范围内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各地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农产品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对在农村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加快补齐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短板。2019-2020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广西、重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商互联,重点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包装、冷藏等设备,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二、关于通过政策倾斜培育一批骨干冷链物流企业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做强一批骨干冷链物流企业,优化服务模式。一是培育冷链流通骨干企业。2016年,商务部会同国家标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699号),重点围绕肉类、水产、果蔬等生鲜农产品,确定了285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和31个试点城市。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择优确定了121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市场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同时依托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鼓励企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以构建国家层面的骨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整合集聚冷链物流市场供需、存量设施以及农产品流通、生产加工等上下游产业资源,公布了北京平谷等17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二是创新冷链物流企业及车辆服务模式。交通运输部印发《中国冷链物流发展典型案例》,梳理总结顺丰冷运、海航冷链、荣庆物流等冷链物流企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冷链物流企业探索创新提供经验借鉴;组织发布《中国公路冷链物流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对冷链物流行业发展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带动冷链物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关于增加城市中转冷库建设用地规划
2021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按照产业业态多样性,增强供地方式灵活性,并在混合型产业用地范围、用地空间布局、初加工用地、存量增量用地等方面有突破,明确了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范围及土地用途,提出可根据休闲观光等产业业态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供地新方式。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按照《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使用,包括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直接服务于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
四、关于推动冷链流通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法规建设。《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规定“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法》规定运输设备要满足食品安全等要求。二是加强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设。2016年,我部成立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农产品流通标准工作推进机制,提出了基于农产品种类的全链条标准体系,成功立项了8项农业行业标准。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加工冷链、储运保鲜等相关标准纳入标准综合体。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冷链物流信息管理要求》等40项国家标准。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行业标准。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三是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针对我国冷链运输中出现的断链、不全程温控等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加快推进建设道路冷链运输监测平台,督促各地冷链运输企业及车辆接入平台,以实现对全国冷藏保温车辆的在线监控、运单信息管理、数据采集与运维、基础数据管理等,为强化道路冷链运输环节车辆温度监控、构建冷链物流全链条安全追溯提供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产地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培育壮大骨干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冷链物流标准规范制修订,加强冷链运输信息化监管建设,完善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机制。
来源 :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