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展开,明确各地区及部门职责,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制度,建设流通网络、信息交互渠道等设施,构建各类要素市场,提升商品服务质量与监管水平,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并规定了实施保障措施及指引的解释与生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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